廉吏——都察院右都御史燕忠

    中华燕氏网 2012-2-28 15:20:20 燕飞收集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廉吏——燕忠

       在蓟县城东五里碑(今城关镇东大井村北),有一处燕家坟。1983年在人民东路施工时,先后出土了燕祥、燕忠、燕鼎祖孙三人的墓志铭。志文中记载了三人的生卒年月与平生事迹,他们的事迹尤以燕忠最为感人。明嘉靖《蓟州志》也记述了燕忠的事迹,与墓志铭上所述基本一致。
       燕忠,字良臣,号两溪(公元1459年—1515年)。其先祖是扬州泰兴人,明朝初期随高祖五公徙居蓟州。燕忠聪慧过人,青年中举,25岁时考中进士。先后任常州和宁国两府推官、福建道和浙江道监察御使、山西巡按、陕西按察副使、陕西苑马寺卿、陕西按察使、陕西左布政使、都察院右都御使、大理寺卿等要职,死后被追赠为刑部尚书。明成化二十二年(公元1486年),燕忠被任命为常州府推官,期满后又改任宁国府推官。推官是掌管刑狱的官员,负责处理各种案件,惩治不法之徒。燕忠在任期间,秉公执法,惩治邪恶,打击犯罪,为民做主。审理案件铁面无私,遇有冤假错案,坚决予以平反。某商人在江淮地区做买卖,其仆人偶有过失,被主人责打了一顿。这时有一个怨恨该商人的人,唆使其仆人说:“你为他服侍劳累,他不保护你,还打你,你不反抗还等着什么?找机会杀了他算了。”于是主仆二人在去采石矶做买卖的途中,仆人杀死了这个商人,并盗走了所有货物。商人的家人告到了官府,罪犯却很久得不到惩治。燕忠到任后,得知案情,迅速查清了此案,拘捕了犯人,使犯人伏法。对常州、宁国两府的冤家错案,燕忠全部给予平反,有力地打击了常州、宁国两府的强横之徒,使之不敢再横行恣事。
       明弘治七年(公元1494年),燕忠被提升为福建道监察御史。弘治十一年(公元1498年),改任浙江道监察御史。当时浙江正逢天灾,百姓苦不堪言。燕忠到任后,立即直言上疏,把灾情如实地向皇上陈奏,并建议皇上“亲贤纳谏,重名器,节财用严赏赉”。由于他的陈奏实事求是,有理有据,利国利民,所以弘治皇帝朱祐樘完全采纳了他的建议,并对他大为赞赏。由于奏报及时,朝廷采纳了燕忠的建议,是在民得到了及时救助。弘治十三年(公元1500年),燕忠出任陕西巡按。上任后,他整治法度,考察官吏,体察民情,揭露坏人坏事,严惩贪官污吏。由于他做事坚决果断,不留情面,使当时有劣迹的官员非常害怕。就连那些有权优势的重要官员,对燕忠的做法也谈虎色变,不敢再做贪赃枉法之事,并说:“恐巡按知之。”燕忠还不惧险远,不怕吃苦,经常深入州、县、村庄,上惩贪官,下察民情。陕西所属州、县凡有过错的官员,都很惧怕,贪官污吏望风解印,弃官而逃,当地百姓却为之欢呼。百姓有什么不平之事,则说:我将诉之于御史执政者。“而燕忠对有过错的官员多数予以批评教育,对贪官污吏则严惩不贷,深受百姓爱戴。弘治十五年(公元1502年),燕忠迁升陕西按察副使,分管兵备军务。到任后他认真了解军队的防务情况,加强军事训练,提高作战能力。修筑边防工事,增强边疆的防御能力,加强边防巡逻,从不放松警惕。位于北部边疆的蒙古军队虽然多次入侵,但都被击退,使陕西所属之地毫无损害,人民安居乐业。正德元年(公元1056年),吏部推荐燕忠为陕西苑马寺卿。于是他便开始研究牧政管理,探索养马技术,使军马数量不断增高多,军马品质更加优良,为国家的军备建设做出了贡献。正德三年(公元1508年),燕忠擢升为陕西按察使。正德五年(公元1510年),晋升为陕西左布政使。在此期间,他继续实行任巡按时的作法,严惩贪官污吏,揭发奸邪,使之无处藏身。过去一些官府利用掌握的权力,采用罚款的办法聚敛钱财,并以供给官府衙门使用为名,挥霍浪费罚款收入,甚至中饱私囊。燕忠到任后,禁止了以官府名义罚款的做法,制止了官府衙门挥霍浪费公款的行为,不仅如此,他还裁减了官府衙门办公费用的1/3。而燕忠自己则以“简静而治”,廉洁自律。百姓称赞他冰清玉洁。当时,明朝太监刘瑾执掌权柄,并与其他七位太监狼狈为奸,被称为“八虎”。一些官员为了依附刘瑾的权势,纷纷拜在刘瑾门下。陕西是刘瑾的家乡故里,当地官员都非常惧怕刘瑾,不得不向他行贿送礼。而燕忠却不畏权贵,不但不送任何礼物,也不去拜见刘瑾。由于燕忠刚正不阿,清廉从政,太监刘瑾虽然很嫉恨他,却找不到陷害的机会。正德六年(公元1511年),经吏部尚书杨一清推荐,燕忠升任为都察院右都御史。当年冬季又改任大理寺卿。此时燕忠已官居高位,掌握生杀大权。但他不以位高而自居,不以权大而滥用。有一个叫田昆的知府,为了给一桩讼案辩冤,触怒了皇上。皇上以“大不敬”的罪名,将田昆治罪收监。燕忠了解案情后,知道田昆是冤枉的,于是他几次上书,为田昆洗刷冤屈。经燕忠的不懈努力。,终于说动了皇上将田昆无罪释放。有一个胡某,因与他父亲的小妾私通,毒杀了其父亲。案发后,胡某以重金贿赂了地方官员,企图减缓罪行,地方官员在判决书的用词上多处替胡某遮掩。燕忠看到了上报大理寺的判决书后非常气愤,他说:“还有什么罪比这更大的呢?”于是立即将判决书驳回,要求严惩罪犯。当时,江西藩台、臬台互相勾结,干了许多坏事,后来他们又翻脸成仇,相互上奏攻击、揭发对方的短处,因此使江西许多大案得不到及时办理,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冤假错案。燕忠受皇帝诏命前往江西处理此事。由于燕忠办案公正公平,顺利地处理了江西案件,无一人提出异议。
       某地发生饥荒,燕忠再次受皇帝诏命赈济饥民。燕忠深入灾区察看灾情,认真核实受灾人口,不漏掉一村一户,将救济粮逐一发放到人。由于他的权力和地位,一些亲朋好友、朝中同僚经常有人托他办事,都被他正色拒绝。到正德九年(公元1514年),燕忠任大理寺卿已满三年,因政绩卓然而受到皇帝的奖赏,赐封燕忠之妻为诰命夫人,命其子燕鼎为太学生。
       后来拟推燕忠为吏部侍郎或兵部侍郎,燕忠却因常年勤于政务,积劳成疾,没来得及再次升迁便与世长辞,享年56岁。
       燕忠性情严峻刚直,在家很少说话,不轻易与人交往,令人望而生畏,有宋代清官包希人仁(包拯)、赵阅道(赵抃的风范。燕忠一生,生活节俭,居官30年,俸禄收入仅供全家生活之用,没有购置过一亩田园,没有建筑过一间新房。逝世之时,家中没有一点积蓄。正德皇帝知燕忠逝世的消息,大为震惊,特派遣大臣颁发谕旨到灵前祭悼,追赠燕忠为刑部尚书,并派专人办理丧葬事宜,将其灵柩运回蓟州,葬于城东燕氏祖茔。


分享按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