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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主 题: 燕氏宗亲会关于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暂行办法 已阅:5237 / 回复:9(楼主)

中华燕氏宗亲会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暂行办法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宗亲字[2012]01号
    依据《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为帮助燕姓优秀贫困学子顺利入学,鼓励燕姓学子努力学习、积极向上,提高燕姓族人的整体素质,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   第一条 资助对象
    燕姓血亲子女。
    第二条 资助范围及标准
    (一)年度参加高考,被二本院校正式录取就读的贫困大学生,资助1000元。
    (二)年度参加高考,被一本院校正式录取就读的贫困大学生,资助1500元。
    (三)年度参加高考,被“211”重点院校正式录取就读的贫困大学生,资助2000元。
    (四)年度参加高考,被“985”国家重点院校正式录取就读的贫困大学生,资助3000元。
    (五)年度参加研究生考试,被公立大学正式录取就读的贫困硕士生,资助3500元。
    (六)年度参加研究生考试,被公立大学正式录取就读的贫困博士生,资助4000元。
    第三条 资助条件
    (一)父母双亡、或一方已故、家庭成员无力支付学费者。
    (二)家庭直系血亲为残疾或者本人是残疾者。
    (三)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,家庭经济特困者。
    (四)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或者烈士子女。
    (五)经民政部门确认享受农村低保或城镇居民低保的子女。
    (六)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。
    第四条 资金来源
    资助资金由燕氏宗亲会与各分会(筹备分会)共同筹集,每年从会员缴纳的会费、 企业及个人的捐资中拨付到指定的专用帐户。
    第五条 资金管理
    资助资金由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和燕氏基金会共同管理。
    第六条 资助方式
    采用宗亲会与各分会上下联动、共同资助的方法,宗亲会与接受资助对象所在分会(筹备)分别筹资50%。
    第七条 审批程序
    本人向所在省、市、区(县)中华燕氏宗亲分会(筹备分会)申请,并提供《录取通知书》、户口簿,低保优待证及乡镇(街办)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。由各分会会长(分会筹备会负责人)具体负责审核确认,报中华燕氏宗亲理事会审批,确定资助对象,并在燕氏网站公示。
    第八条 资助活动的实施
    优秀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活动,由各分会会长(分会筹备负责人)负责组织实施,所在分会的宗亲会理事(委员)参与并监督执行,活动情况报宗亲会秘书处。
    第九条 责任追究
    因工作失职造成资助失实或以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获取资助资金的,由申报、审核分会追回资助款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    第十条 其他
    贫困优秀中小学生、公立大学的贫困专科生及三本生的资助由各分会自行规定。
    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。
    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。



作者:ycdt (2012/5/31 1:30:26)   回复此贴
  回复:燕氏宗亲会关于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暂行办.. 第 1 楼

将资助标准分别提高为1000;1500;2000;3000;3500;和4000元。开头改为: 依据《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为帮助燕姓优秀贫困学子顺利入学,鼓励燕姓学子积极向上,努力学习,提高燕姓族人的整体素质,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,特制定本办法。    

作者:123 (2012/6/1 18:06:35)   回复此贴
  回复 1:回复:燕氏宗亲会关于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暂.. 第 2 楼

删除 第八条 资助活动的实施中的“经公示而无异议的”几个字

作者:123 (2012/6/1 18:10:18)   回复此贴
  回复:燕氏宗亲会关于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暂行办.. 第 3 楼

删除 第八条 资助活动的实施中的“以上人员”“应如实”几个字


作者:123 (2012/6/1 18:13:19)   回复此贴
  回复:燕氏宗亲会关于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暂行办.. 第 4 楼

第十二条  本办法自二零一二年六月九日起执行。改为“ 本办法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”


作者:123 (2012/6/1 18:17:08)   回复此贴
  回复:燕氏宗亲会关于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暂行办.. 第 5 楼

第十二条  本办法自二零一二年六月九日起执行。改为“ 本办法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”


作者:123 (2012/6/1 18:19:18)   回复此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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